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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5〕第001号

发布日期:2025-03-28   来源: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

河北完美app官方在线入口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执法对象

河北捷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我办在巡查中发现,在开发区黄河东路北侧,河北捷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

处罚依据

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其处罚。

执法决定(结果)

处罚结果

处罚款叁仟元整。

处罚时间

二〇二二十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5〕第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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