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工业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政策解读
一、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时间
国家预计于2月中上旬将发布申报通知,有关部委要求申报材料最晚于3月报送,各省则要求各地市在2月中下旬将材料交由省里审核。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为:
1.属于钢铁、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实施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
2.项目属于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国债支持比例不超过15%,此前已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项目不得申报。
3.项目前期手续完备,确保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节能、安全等前期条件落实。
三、申报流程与要点
申报流程包括项目单位申报、地方初审与上报、省级评审筛选以及国家发改委的最终审核。申报单位需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录入项目信息,并准备详细的申报材料,如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文件、资金承诺函等。此外,项目必须符合支持范围,且前期审批手续完备。
(1)项目立项与准备
企业首先需要完成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
1、经营性项目:企业需准备营业资质等材料,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完成备案并取得项目统一代码。
2、非经营性项目:对于公益性项目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企业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流程,由项目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提交当地发改部门审核,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
(2)申报材料准备
企业需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项目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等前期手续复印件。
(3)线上申报
企业需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录入项目基本信息,并推送至属地发改部门。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筛选审核,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国家三年滚动计划库,逐级推送。
(4)线下申报
企业需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同步报送至属地发改部门。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审核。
(5)省级审核与上报
属地发改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支持项目清单。
(6)资金下达
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各地区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后,计划下达由财政部逐级下发资金。资金拨付方式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实拨资金等。
(7)审核要点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需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申请专项投资的项目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以下要求:
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符合支持范围、项目代码真实,申报材料与在线平台信息一致、未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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